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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老一辈总说,考上公务员,就像是吃了定心丸,铁饭碗在手,不会被饿死。但就在近日,传来一个重大消息,新的制度来了!
“手捧金碗永不愁,背靠大树好乘凉”我们总是能看到类似言论观点,不少人把此奉为金科玉律,还没有毕业就铁定了心进入体制。个人选择当然没有正确与否之分,但是在如今的时代,我们一回头就会猛然发现“铁饭碗也会碎,而所谓‘大树’,也并非‘大而不倒’”,这对体制内外的人都是一致的!
前段时间,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政策法规”栏公布了三个规定、一个办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以及《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新修订的《公务员调任规定》其中提到多项人才流动意见。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几个要点:调任对象: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引进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以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调任资格条件:调任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资格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年龄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调任程序: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提出调任人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调任公示-报批或者备案-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提到多项人才流动意见。
如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有序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等。
具体有哪些举措呢?给大家划出重点。
1、有序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
完善公务员考录政策,有序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
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制度,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2、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流动岗位,合理增加国有企业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高校、科研院所可按规定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设置岗位条件、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流动岗位。合理增加国有企业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畅通现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
3、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
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政策,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探索建立人才流动中对前期培养的补偿机制。
改进人才评价机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
4、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
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
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村专业人才,落实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推进东西部干部人才交流,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
除了公务员考试
还有这些途径也有机会进入公务员队伍
1、军队干部转业军转干部是指文职干部或者是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一般在部队军官里面担任正连级以上的军人,可以被安置到地方的公务员机构,或者直接转变成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人员虽然不需要经过考试,但是需要对你的表现和技能进行评分的,达到标准才能成为公务员。在军队做干部转业到地方,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高学历人才通过人才引进渠道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有的直接挂职副处级领导职务,尤其是一些名牌大学的硕士、博士。一些事业单位对于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对于一些有着特殊才能的人才的引进。对于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很多地方都大胆采用聘任制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具有薪酬高的特点。特别是对于一些有着特殊要求的行业,比如高尖端人才的需求,或者是特殊专业性人才的需求。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可以聘任这些人才。乡镇的领导班子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这“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这也是乡镇事业编干部、优秀村干部以及大学生村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途径。
早在2011年4月初,就由中央统一部署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
其中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现在已经2020年末尾,那么实际的“铁饭碗”撤销的如何了呢?
前段时间,就有不少地区的单位真的开始动手了!
7月3日,山东淄博市政府官网发布消息: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淄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淄博市工程咨询院4家事业单位转为企业。
2020年4月30日,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完成全部22家局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142家股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印发,提前一个月完成省委部署的改革任务。
在2019年7月底,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也提到,该省省直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撤销59家事业单位,收回人员编制1345名。
其实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事业单位改革成企业是一直都有在推进的,而根据财政部最新的指导文件意思,从2020年起,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年底前全部实现。
也就是说,取消事业编制,编制工变合同工已成定局。“铁饭碗”宣告打破。
编制工变合同工,32种事业打破铁饭碗;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
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在职职工也会转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到目前为止,进度快的如辽宁等省市,已经完成改革,撤销事业人员编制1.6万个。部分省市在2019年底前完成,其余的将在2020年底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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